近日,湘东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湘东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确保“会前学法”制度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提高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审议水平。 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会前学法制度》,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自觉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集中学法每两个月至少安排1次,重点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国家、省新颁布实施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