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2022年12月1日在我省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该条例,上栗生态环境局在县工业园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县工业园区在建工地及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共17家企业负责人参加。 会上上栗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张振东解读了《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听取了企业代表对该条例内容中疑惑之处并做出解答。 通过此次宣传贯彻座谈会,一是增强环保工作人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和使用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升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租赁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的生产活动,增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对保证新规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三是形成有力抓手,更有利于提升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控制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