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下午,我局召开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移交调查处理会,将2020-2021 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 2019-2020 年度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情况核查发现的部分问题移交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根铭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主持会议并对问题线索进行通报,各县(区)政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局科技与财务科相关人员参会。 肖根铭同志指出,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发现问题,逐一核对、深挖细查、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处理到位。各县(区)应切实担负起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工作调度和跟踪落实,强化健全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部门间分工明确、执行有力、联动高效的项目推进机制,加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确保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发挥良好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