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卫健委党组(含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到县直医院了解情况,现将有关巡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2月13日--2023年4月28日 二、巡察的主要任务 本轮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领域本系统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情况,结合职能责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包括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建等情况。 三、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 接访地点:县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2 电子邮箱:675266201@qq.com 意 见 箱:县卫健委大门门楼内右侧 来信请寄:芦溪县金鹰路清正大楼县委巡察办207室 受理电话、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