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喜讯频传! 近日,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省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通报了2022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情况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芦溪县两项工作排名全省前列,受到通报表扬。 ![]() 关于2022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2022年,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美丽城市、美丽乡镇、美丽农村、美丽通道建设,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设区市前3名 上饶市、赣州市、九江市。 二、区(含功能区)前10名 广丰区、信州区、月湖区、赣县区、渝水区、庐陵新区、八里湖新区、红谷滩区、东湖区、昌江区。 三、县(市)前15名 靖安县、新干县、于都县、东乡区、全南县、崇义县、共青城市、婺源县、石城县、武宁县、万安县、彭泽县、广昌县、贵溪市、芦溪县。 四、全省美丽乡镇建设专项工作先进县(市、区)前21名 南昌县、修水县、彭泽县、湖口县、乐平市、贵溪市、安源区、渝水区、安远县、兴国县、全南县、靖安县、樟树市、明月山风景区、新干县、万安县、广丰区、鄱阳县、余干县、广昌县、南城县。 希望排名靠前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含功能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其他地方要找准差距、奋起直追、迎头超越。全省各地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步步为营出实招,久久为功求长效,全力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4日 2022年,芦溪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目标,以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美丽江西建设,立足精致精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县城区、村庄、通道沿线、景区景点及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拆除整治空心房、危旧房2530处27.9万平方米,整治裸露荒地2056处33.2万平方米。推进98个新农村点、3个美丽示范片的建设,建成1个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2个美丽宜居村庄,连片建设了坪里村、南溪村等一批“五美”乡村,城乡环境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功能与品质取得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关于2022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2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强化政策引导,系统建设分类设施,持续发力宣传造势,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设区市前3名 宜春市、九江市、萍乡市。 二、市辖区前5名 袁州区、东湖区、渝水区、珠山区、柴桑区。 三、县(市)前15名 上高县、新干县、婺源县、樟树市、余干县、共青城市、贵溪市、奉新县、于都县、芦溪县、修水县、鄱阳县、上栗县、全南县、永丰县。 四、功能区前5名 宜阳新区、南昌市高新区、九江市经开区、湾里管理局、萍乡市经开区。 希望排名靠前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含功能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地方要找准差距,敢打翻身仗,奋起直追,迎头超越。全省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久久为功,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务实的举措,全力以赴把生活垃圾分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应有贡献。 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4日 近年来,芦溪县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制定《芦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芦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芦溪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构建了全域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设立了15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配备可回收垃圾暂存点3个,大件垃圾分解中心1个,设置18座简易垃圾分类亭和12座智能垃圾分类亭,覆盖人口近3万,居民知晓率达95%,居民参与率达92%。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县党政机关全面覆盖,在萍乡市2022年度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第三,洋田小区被评为“萍乡市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社区”,初步建立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作业和养护运行机制。 为芦溪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