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获评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年来,芦溪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国控断面棚下(杨村)水质均值为Ⅱ类,省控断面山口岩、县界断面王坑水质均值为Ⅱ类,省控断面林家坊水质均值为Ⅲ类。全县棚下、王坑、林家坊、山口岩等4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4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2022年,全县PM2.5年均值24.1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实现连续三年大幅改善,创下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优水平。2022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全年危废和辐射安全可控,环境风险态势较为稳定,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境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成绩属于过去,在新的一年,芦溪生态环境局将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这一目标,坚守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安全平稳两条底线,实施绿色发展、环保整改、科学治理三大行动,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宣传引导、社会共治四项重点工作,务求取得环境质量、公众满意、服务水平、监管能力、队伍形象持续提升五个成效,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建设美丽芦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