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公 告 因芦溪县工业园项目建设需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需对有关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源南乡南溪村(黄泥塘、老鸭塘、帽子岭)及石北村部分区域内的坟冢。 二、迁坟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迁坟,迁坟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 三、迁坟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尽快与芦溪工业园征地拆迁办、源南乡人民政府园区服务办和所属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迁移坟墓的,将按无主坟处理,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工业园彭 津(19979972698) 乡园区服务办(0799-7671516) 南溪村许小芬(13735785577) 石北村朱先锋(13647993626) 芦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源南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