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青年 第五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启动啦! 各界青年朋友们快来了解一下~ ![]() 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选树和宣传芦溪青年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县广大青年为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芦溪县委决定开展第五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 Part.1 ![]() ![]() (一)“芦溪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芦溪籍青年(包括芦溪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芦溪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县外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县直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在县级以上(含县级)重大工作项目中事迹突出的,在新冠疫情防控、抗洪抢险、乡村振兴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事迹突出的,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和重要任务活动中为芦溪赢得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已获得“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已获得“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Part.2 ![]() ![]() (一)个人: (1)第五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该表正反面打印); (2)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仅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3)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仅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4)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5)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一份(仅提供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6)计生、综治、纪检监察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仅提供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二)集体: (1)第五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4,提供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 (2)事迹简介(3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仅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3)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仅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4)集体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提供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集体照电子版。 Part.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