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 ![]() 3月9日 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 《关于启用交通监控设备的公示》 快来看看 这些交通监控设备 具体地点在哪里?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和维护好芦溪县的交通秩序和街容街貌,确保交通秩序畅通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自2023年3月9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两处交通监控设备,现公示如下: 一、萍乡市芦溪县袁河西路与古城山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该设备位于袁河西路与古城山路交叉路口,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1625)、逆向行驶(1373)、违反禁止标线(1117)、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095)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萍乡市芦溪县玉女峰路与更田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该设备位于玉女峰路与更田路交叉路口,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1625)、逆向行驶(1373)、违反禁止标线(1117)、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095)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3月19日前为公示期,期间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只教育不处罚。从2023年3月19日零时起,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特此公示 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