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源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安源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告期间内,对该方案项目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反馈: 一、项目用途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内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用途主要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二、项目位置 项目涉及安源镇石板村,高坑镇茶亭村、丰园村、浒泉村、云泉村、高坑村、裴家村、富田村,白源街办长溪管理处、大陂管理处,青山镇葡萄村等4个乡镇11个村的土地(项目征地权属以实际征地中确认的权属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启用以后,以新的标准执行) 四、安置政策 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保安置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每亩预存资金6000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和被使用国有土地单位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和被使用国有土地单位职工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至4月13日 六、反馈方式 在公告期内填写安源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众意见征集表或将有关意见建议发送至QQ邮箱2412654060。 联系人:廖军 联系电话:13979960788 附件1:安源成片开发项目分布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