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Document 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选树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21〕115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选树工作的提示》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拟推荐名单(含差额)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19日。联系电话:0799-6827373电子邮箱:pxswcjb@163.com通讯地址: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楼1617室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4日附件:萍乡市2022年度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拟推荐名单公示 扫码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