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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银河镇所辖村(社区)巡察公告

2023-3-21 13:12|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巡察公告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28日,对银河镇所辖的京竹村、长竹村、陇田村、何家圳村、紫溪村、横岭村、乌石村、河下村、天柱岗村、敖家坊村、邓 ...
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28日,对银河镇所辖的京竹村、长竹村、陇田村、何家圳村、紫溪村、横岭村、乌石村、河下村、天柱岗村、敖家坊村、邓家田村、墨溪村、银凤社区等1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的主要任务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了解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村(社区)的落实情况,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巡察整改等情况。
二、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
接访地点:银河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 103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3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
意 见 箱:银河镇政府大门口
来信请寄:芦溪县金鹰路清正芦溪大楼县委巡察办207室
受理电话、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同时,打开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进入“码上巡”小程序直接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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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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