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占道现象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顽疾”,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同时也带来了多种安全隐患。 市城管支队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破解了治理难题,城市面貌得到了提升,城市品质得到了改善。 截止3月20日,1810台沿街落地空调外机占道已全部整改到位。 为什么要将空调外机挪上墙呢? 1、空调外机安装在沿街人行道地面上,会影响行人通行。 2、空调外机滴水不断,带来路面湿滑和不整洁等问题,行人走过容易摔倒。 3、存在漏电、触电等安全隐患,威胁行人生命安全。 4、安装在地面的空调外机有时会成为违规摆放物品、售卖物品的地方,违反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临街商铺的空调外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共排查到1810台店铺空调外机设置不规范。大部分空调外机置于地面上,散发的热气影响行人的出行,还伴随有滴水导致路面湿滑的现象,并且很多商户将拖把等杂物放置在空调外机上,带来多种安全隐患。 “您好,空调外机如果摆放到人行道街面上,会有许多安全隐患,要将落地空调外机提高到距地面2米以上,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在整治现场,执法人员充分应用“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以人为本,同商户们释法明理、宣讲政策及危害,并多次到现场指导规范商户进行整改,积极协调处理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赢得了广大市民群众和商户的理解支持。 (商户代表) “空调上墙之后,店面也变得更加整洁美观了,也不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我们很支持城管部门的这项工作!”商户代表表达了对空调上墙工作的认可与理解。 整改对比图(部分) 城市管理最终成果是落实到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上,要让老百姓不仅看得到,也能感受到。市城管支队将持续厚植为民情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新设门店空调外机占道增量,确保不规范设置空调外机行为不反弹,努力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 政策法规链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九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 3.0.6 临街商店门面应美观,宜采用透视的防护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4.2.2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