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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文明养犬,您做对了吗?

2023-3-24 11:19|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养犬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会带来噪声、伤人等诸多的问题如何成为一个文明的宠物主人携犬出户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来看看芦溪公安的温馨提示养犬人在户外应当遵守 ...
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
养犬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和慰藉
但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也会带来噪声、伤人等诸多的问题
如何成为一个文明的宠物主人
携犬出户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来看看
芦溪公安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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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在户外应当遵守的规定

1、不得放任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2、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3、不得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4、不得携带烈性犬只、大型犬只进入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

5、不得放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公共设施;

6、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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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不能携犬进入的区域或场所

1、机关、公共服务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2、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候车(机)室等人员密集区域;

3、封闭式旅游景区、公园、广场、公共水域等;

4、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5、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6、公共交通工具。

7、其他设有禁令标识的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养犬人将犬只装入犬袋(笼),并征得驾驶员同意搭乘出租汽车的,不受前款第六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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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携犬外出应当遵守的规定

1、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佩戴犬牌。

2、使用长度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或者采取为犬只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笼)等安全措施。

3、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4、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等措施。

5、遇到路人主动避让,特别是遇到老人和孩子,更应注意控制好犬只,拉紧犬绳,绕道而行。

6、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7、不得交由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8、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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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处罚

(一)未办理养犬登记证明或者延期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对个人处二百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的罚款。

(二)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繁殖危险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的犬只,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明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的罚款。

(五)携带未在本市登记的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时,不能提供养犬登记证明或者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六)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外出时未为犬只佩戴养犬主管部门核发的犬只标识的,处五十元的罚款。

(七)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外出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未为危险犬只佩戴嘴套的,处二百元的罚款。

(八)重点管理区内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外出的,对养犬人处二百元的罚款。


做一个合格的养犬人

狗狗的行为折射的是主人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反映的是城市的文明程度,请大家自觉做到文明养犬、科学养犬、依法养犬创建优美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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