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芦溪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犯罪线索,现将举报奖励办法及方式公布如下:
线索举报范围
在山口岩水库全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库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如地笼、丝网等禁捕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对公民举报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涉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由县公安局根据其作用、效果等审定,给予人民币500元至3000元奖励。线索举报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相关机构单位掌握。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线索举报方式
1.非法捕捞线索举报:芦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举报电话:0799-7048158 或110 2.非法垂钓、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线索举报:芦溪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799-755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