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衡量环保工作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安源生态环境局坚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理念,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等举措,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建立案件审理会议等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安源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工作制度》,规范案件联审工作,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定性处理,保证案件质量;推进了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事前指导、事中审核、事后把关,并列席案审会,力争把每个案件审查都办成“铁案” “精品案”。 二是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针对近年来案件审理人员变动大、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上级环保机关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机会,加强学习,每年组织多次专门案件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同时走出去开阔眼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利用召开会议之机,针对案件查审工作中阶段性存在的问题和典型、复杂、疑难案例,进行集中剖析、讨论解决或公开审理,进一步提升了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理能力。 三是做好案件审理办结后的归档管理。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坚持做到及时对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同时积极把案件审理结果跟上级环保法制科进行汇报,针对上级部门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巩固案件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