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周某的拆迁补偿款,促使两起合同纠纷案圆满执行完毕,共执行到位42万元。 2015年8月,周某与阳某、刘某三人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书,约定由阳某、刘某出资土地及各集资20万元由周某建房,房屋共建10层,之后阳某、刘某按抽签的方式分别选定的房屋为该栋房屋的第八层、第九层。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后,阳某、刘某对房屋进行全面装修,但因当地政策的限制,所有自建七层以上房屋均面临拆除,意味着阳某、刘某所有的第八层、第九层房屋也将拆除,为此两原告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并与周某沟通,直到2019年6月,周某才向阳某、刘某各出具欠条,认可欠两原告房屋补偿款200000元,该款经多次催讨,周某以房屋土地证没办下来为由,拒绝支付款项给两原告。经多次沟通未果后,阳某、刘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周某向阳某、刘某各支付房屋补偿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阳某、刘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案件受理后,阳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周某的房子即将面临拆迁,希望法院能尽快对周某所有的账户进行冻结,执行干警经前往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到周某为了逃避执行,将其房屋所有的拆迁款打入其妻子杨某的账户上,得知情况后,执行干警迅速将其妻子的拆迁款指定账户进行了冻结并随后进行强制扣划至芦溪县法院账户。至此,两起合同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