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至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长国率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全县《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县民政局副局长黄玲陪同。 贺长国一行先后去到芦溪镇、张佳坊乡和宣风镇的敬老院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了各乡镇贯彻实施《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总体情况,详细了解养老机构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并听取了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最后,检查组一行在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民政、自规、卫健、人社等相关部门就贯彻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并交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长国在座谈交流会上强调:贯彻实施《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有效途径。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起来,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健全养老产业发展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合力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助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