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好维护困难妇女权益,近期,芦溪县检察院联合芦溪县妇联开展了针对困难妇女的专项司法救助。 该院与县妇联建立了线索移送机制和会商研判机制,机制明确县妇联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因案导致生活困难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救助的妇女,应当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并且做到救助案件信息共享、问题共商、难题共解。目前,县妇联已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2件,芦溪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其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立案办理,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妇女手中。 下一步,芦溪县检察院将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目标,加强与芦溪县妇联的协作配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扩大救助困难妇女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