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源南乡召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相关班子成员、办公室,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副乡长李阳红,二级主任科员喻翔安排部署了下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基层体系化建设、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大“打非治违”巡查力度,聚焦烟花爆竹、危化品、偏僻地区废弃房屋、废弃矿山、沿街店面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屋场贴心会等形式,多样化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政策和安全常识,在辖区营造倡导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工作防线。 ![]()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通告 芦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通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县打非治违成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组织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 二、坚决打击外县市流入、输入、侵入式非法生产。 三、有证烟花爆竹企业存在转包分包、发下手加工或承接下手加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行为,一经查实,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车辆和人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县工业园区、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的巡查,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行为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强对村(居)民的安全宣传,督促村(居)民自觉遵章守法,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行为。 七、对举报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3000-50000元的现金奖励,同时替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799-7550555。 特此通告。 芦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