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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2019-7-3 16:2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赤山镇

摘要: 血液一直被视为活力与健康之源,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医疗临床用血在临床治疗和抢救及战备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实行无偿献血,能保障医疗战备临床用血的需要,保证输血安全,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它还是一种“我为人人 ...

血液一直被视为活力与健康之源,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医疗临床用血在临床治疗和抢救及战备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实行无偿献血,能保障医疗战备临床用血的需要,保证输血安全,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它还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是一种无私的奉献,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


赤山镇将于7月4日在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希望广大符合献血要求的爱心人士前来献血。


献血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

献血地点:赤山镇人民政府

献血对象:18-55周岁健康的公民


献血注意事项:

1、请带好身份证

2、献血人员在献血的前三天不要饮酒

3、献血当天早餐尽量清淡,不要过于油腻,但也不要空腹


可献血标准:

1、年龄 :18-55周岁

2、体重 :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gh-140mmhg/6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腊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特别提示:妇女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暂时不能献血。


可献血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两次献血间隔为六个月以上,每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


在世界的某些角落

有很多急需输血的人

希望我们都能勇敢起来

撸起袖子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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