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6 14:45|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近日,上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案,两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6月4日下午,上栗县公安局治安危爆大队民警在对辖区某单位例行治安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保安梁某、黎某工作期间身着带有人民警察警用标志的保安服,臂章均为“警察”标志。经传唤调查,两人对其履行保安工作职责期间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上栗县公安局对两名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没收非法使用的警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