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为契机,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办好每一件信访投诉件。目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上栗县的8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信访问题见底清零。 领导重视,合力整改。在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上栗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对一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整改推进会。同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信访工作组,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资规、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高效联动,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落实落地。 压实责任,高效整改。上栗县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制,细化受理研判、转交办理、现场督查、信访接待、沟通协调等职责,规范交办信访件处理流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收到信访件后在30分钟内研判派发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认真审核每一起信访交办件材料,细致对照格式要求、支撑证明材料等方面,确保反馈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倒排工期,确保逐项销号。尤其是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直面问题。 跟踪问效,督促整改。上栗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原则,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通过参加会议、调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的工作闭环,对整改不到位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进一步避免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