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楚山水泥用灰岩矿拟征收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0]21号)、《江西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1〕1号)和《萍乡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萍办字〔2015〕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上栗县楚山水泥用灰岩矿拟征收项目 2、评估主体:上栗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涉及上栗县桐木镇楚山村、枧冲村、洪东村、金山镇南华村、龙泉村 4、征收范围: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上栗县楚山水泥用灰岩矿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和红线以外300米安全防护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等(探矿权红线范围内、红线外300米安全防护范围涉及桐木镇、金山镇,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设计图为准)。 二、征求意见范围及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范围: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被征收人、周边群众、村委会、企业及政府部门。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对本项目征收的了解情况; 2、对本项目征收的态度; 3、本项目征收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的影响; 4、本项目征收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的合理利益诉求; 5、本项目征收实施期间及运行期间可能造成的风险影响; 6、对本项目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到单位的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3、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 本次公众调查的目的,旨在了解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欢迎各界群众热心参与。 四、联系方式 1、项目评估主体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上栗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9-3651002 2、风险评估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江西省国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6376868、 13767896958、 15807907929; 联系邮箱:3525008448@qq.com 地 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路46号誉城19号楼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