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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坑镇打击非法开采、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通告

2023-7-3 09:5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力度,自即日起,凡举报高坑镇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未被区、镇政府发现和查处,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在高坑镇辖区内正在进行或准备进 ...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力度,自即日起,凡举报高坑镇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未被区、镇政府发现和查处,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在高坑镇辖区内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的非法开采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一、举报方法


1.举报方式采用来人举报、电话举报、写信举报、邮箱举报等方式。

举报电话:0799-6377600;

举报邮箱:80980686@qq.com;

2.为便于查处和兑奖,举报人应将被举报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地址、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等内容写详细,如:[现举报 xx 村xxx在xx位置违法建设二层楼房......][现举报xx村 xxx在xx 位置进行非法开采],并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

3.举报受理单位:高坑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4.邮编:337042

5.高坑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保证严守工作纪律,不向外界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二、有奖举报内容说明


一、有奖举报内容

高坑镇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未被区、镇政府发现和查处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在高坑镇辖区内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的非法开采行为。

二、违法行为类型和奖励标准

1.对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占地建房、房屋违法加层和非法交易土地的,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奖励 500~2000 元。

2.对举报违章搭建铁皮棚、活动板房、杂房、围墙及破坏耕地生态红线的,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奖励 500~2000 元。

3.对举报堆放弃土、填埋耕地或基本农田等行为的,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奖励500~2000 元。

4. 对举报非法开采行为的,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奖励1000~5000元。

三、有奖举报成立条件

1.高坑镇辖区内;

2.违法建设行为经查证确认属实;

3.直接向高坑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

4.举报内容主要包括 (违法建设地址、违法事实、被举报人最好配有图片)等;

5.本人为第一举报人 (区打违办、镇打违队此前未发现或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第一个举报的)。

以上五个要素同时具备,给予举报人奖励。




三、奖励领取方式


高坑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核实举报情况之后,对情况属实的,联系举报人并由其提供银行账号,并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拨付。

多人写信、电话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予重复奖励(信的时间先后以邮戳为准,电话以通话记录为准,到办公室举报的以登记时间为准,对同一违法行为,多种举报方式中时间最先的确认为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说明


1.本暂行办法由高坑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2.本暂行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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