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绿线公示上栗县高度重视绿线划定工作,依法划定绿线,在电视台、上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公园中设置绿线公示牌和绿线界碑,保护绿地不被侵占。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00号)、《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上栗县实际,制定了《上栗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 由上栗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国家园林县城建设等要求,界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及河流、水体等绿线范围。各类绿地具体指标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绿地设计规范》(CJJ37—2012)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为确保绿线制度得到落实,县住建、规划、园林绿化、城市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进行控制和检查。按照国家规定的绿地指标及有关要求,凡是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深化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改革,转变职能,由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 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建立和实施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上栗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