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芦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我就芦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 芦溪县乡村振兴局始终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硬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蹄疾步稳。2023年我县被评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 一、坚持统筹谋划,凝聚巩固衔接工作合力 (一)强化领导机制。成立芦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坚持五级书记抓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压实全县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责任、各帮扶单位和个人帮扶责任,构建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体制,形成了“县负总责、乡镇和部门单位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调度。印发《芦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各级责任,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价工作,成立驻村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个督导评价组,深入各村开展专项督导并进行了百分制考核;召开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持双月工作调度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双月调度会3次,下发双月通报3期,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9次。 (三)强化问题整改。全力抓好国、省考反馈问题整改。共认领问题41个,细化整改措施102条,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芦溪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省考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问题整改专题调度会对推进整改工作进行了再调度、再部署,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坚持强基固本,守牢巩固成果工作底线 (一)持续抓好动态监测。一是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开展第一、二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对全县60661户237883人进行了全面排查,共纳入监测对象39户157人。二是积极落实“明白纸”发放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工作的通知》,制作申报政策宣传海报共计68000余份,并发放到户。三是扎实做好“防返贫”政策宣传。制作我县城市IP形象“滋滋”的防返贫监测申报政策和帮扶政策宣传短片,在全县范围宣传,并推送至各村,进一步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四是落实防贫保政策。与江西人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芦溪分公司续签了2023年度的防贫保,截至目前,共理赔24例13.41万元。 (二)扎实做好就业帮扶。一是落实公益性岗位。联合人社部门,对全县公益性岗位进行系统性规范调整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县安排公益性岗位1528人,超省局下达的2023年公益性岗位任务数。二是抓好就业帮扶车间。2023年以来共清理车间4个、新增2个。现有帮扶车间33个,其中正常运行28个、监测待处置5个。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6027人,其中脱贫户247人。截至6月30日,全县共有5159名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务工人数规模超去年年底。 (三)积极落实产业帮扶。一是积极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全县现有四类经营主体266个,共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407户;村级(联村)扶持产业基地111个,共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634户。二是认真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我县1-6月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146笔,共计698.85万,目前贷款余额累计2628.68万。 三、坚持稳中求进,提升乡村振兴工作质效 (一)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坚持管好用好衔接资金。2023年已到账各级衔接资金7433万元,已安排衔接资金5973万元。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年度实施项目151个,开工率100%。截至目前,衔接资金已支出3810万元,资金支出率达51.26%。 (二)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整改。截至6月27日,全县共摸排农户59590户,排查农村厕所53310个,上报需改造提升的厕所44240个,已完成整改1643个,总整改完成进度3.71%。其中,今年计划整改488个,已完成264个,完成率54.10%。 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1、请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呢?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纳入监测对象?纳入监测对象有哪些程序? 答:纳入监测对象的条件: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2023年江西省为年人均纯入7800元),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纳入监测对象的方式:一是农户自主申报。家庭收入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重大变化、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农户,可以主动书面向村“两委”或通过手机申报。书面或手机申请材料中应包含农户承诺提供情况的真实可靠、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内容。二是部门筛查预警。上级或有关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将预警数据和存在疑似困难农户有关信息反馈当地进行筛查。三是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进行常态化排查,对申请农户、信息预警反馈和排查发现困难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拟纳入监测的对象。 纳入监测对象的程序:乡村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村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目前我县共有监测对象170户557人。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哪些方面的要求?今年衔接资金主要投入在哪些方面? 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县级资金。其中:中央资金要求用于非脱贫村的资金不超过中央资金总量的30%,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方面的占比不少于60%且不低于上一年。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县级资金对比例没有严格要求,但县级财政安排的县级资金不得低于上一年的资金规模。衔接资金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只能用于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1.单位基本支出;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4.弥补企业亏损;5.修建楼堂馆所;6.偿还债务和垫资,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行;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8.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支出。 2023年已投入衔接资金5973万元,其中产业项目71个2913万元,基础设施项目74个2440万元,就业帮扶4个460万元,教育帮扶2个160万元。产业项目重点以光伏、种植业为主,辅以多种特色产业,其中光伏项目42个1825万元,种植业项目8个263万元,其他特色产业项目17个610万元,另外有150万小额信贷贴息和65万产业奖补资金。产业项目完工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50余万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