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芦溪县副县长林江到芦溪镇、银河镇、源南乡等地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导,芦溪生态环境局、有关乡镇分管领导陪同督导。 林江一行先后来到芦溪镇塘里河、源南乡长联河入袁河交汇口、银河镇墨溪河、陇田河、棚下断面等地,通过现场查看、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林江强调,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落实镇村两级水污染防治责任,加大河道巡查整治力度,改善河流周边环境,切实降低水污染物排放。要加强源头治理,根据流域水环境治理存在的具体问题,摸清水质污染源头,精准施策、科学治理,确保源头整治到位。要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禽畜养殖监管,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力解决好水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国控省控断水质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