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7月21日,芦溪县召开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署会,芦溪生态环境局、县资规局、县林业局等7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任务,及时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化“被动”为“主动”。二是广泛收集线索。要从多方渠道中定期组织筛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形成案件线索清单,对符合索赔条件的,及时开展调查、评估、磋商,落实“应赔尽赔”要求。三是加强协调联动。要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攻坚合力,主动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工作,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多渠道、多角度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切实增强企业自主修复责任意识,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典型案例,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程序和要求,部署了2023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各单位就线索收集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研讨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