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董晓健率执法检查组来到萍乡经开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田延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委员潘家永,部分省人大代表及省人大环资委专家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仁华,区领导刘波陪同。 执法检查组来到萍水湖湿地公园,实地检查经开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和萍水湖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建设情况。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经开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工作,认为经开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措施有力,湿地保护修复效果显著,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资源,推动了生态价值转换与民生福祉增加,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执法检查组要求,经开区要不断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聚焦核心任务,坚决扛牢湿地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生态责任,紧盯关键问题,不断压实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定职责,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深入有效实施,持续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整体质量。要继续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法定职责,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湿地保护工作充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大局中来,促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