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树牢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克难攻坚,有力推动了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大批群众关心的揪心事、烦心事得到彻底解决,人居环境、城乡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高位推动促整改 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信访件,与民生息息相关,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芦溪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环委会以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工作,多次实地现场督导,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促整改 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表格化、台账化、节点化管理,制定印发《整改实施方案》《销号管理办法》等,明确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流程,严格验收标准,落实验收责任,评估整改成效,公示整改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公开一项。 精准施策促整改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查验核实,不断完善,确保问题不反弹;对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问题,紧盯进度安排,全力推进整改,避免进度落后;对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赶上序时进度;对历次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切实做到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会审、第一时间报结,确保质量与效率并重。 严督问效促整改 严格实行督察整改情况每月研判、定期通报、重点督办,常态化开展问题整改“回头查、回头看”,不定期对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禁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整改滞后的责任单位下达督办单,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标本兼治促整改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重点围绕上级环保督察、环保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群众反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做到边整改边补短板漏洞、边整改边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发现一个解决一串,发现一点解决一片,真正把督察成果转化为环境改善的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