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县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统一组织全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在我县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03发放预先警报,10:07至10:10发放空袭警报,10:13至10:16发放解除警报。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试鸣共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持续3分钟;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反复循环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响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五、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广大市民因试鸣而出现恐慌,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上栗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