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大街在纵深推进烟花鞭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地毯式”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在入户排查中,位于城乡结合部一村民家中,发现非法组装“拉炮”行为,街道、村及派出所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对参与非法组装“拉炮”的姚某、罗某、李某等3人依法传唤,当场查扣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东大派出所对姚某、罗某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李某进行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收缴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拉炮”数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之中。 温馨提醒 各位市民朋友: 烟花鞭炮虽小,安全隐患极大。 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