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各地新推荐了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萍乡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送的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车辆运输渣土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一案作为优秀典型案例在《建设工作简报》发布,为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样板和参考。 2023年2月15日上午10时15分,市城管支队直属五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巡查过程中,发现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某工地施工,使用车辆运输渣土的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拍摄现场照片,固定违法事实证据,及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2月21日,市城管局对此进行立案。2 月24日,直属五大队执法人员调查询问了涉案公司,并根据询问情况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调查过程中,涉案公司称因单位员工在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闭措施,覆盖篷布不到位,故导致渣土遗撒,污染路面。涉案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鉴于当事人态度良好,经执法人员劝导后积极配合整改,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涉案公司接受行政处罚,主动缴纳了罚款。 萍乡市已建立了城市管理领域“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本案中,执法机关在对涉案公司进行处罚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中,监管部门会同执法部门以各石料场、沙场、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筑工地等为重点范围,建立与相关负责人的联系制度,建立健全对运输车辆归属、车辆数量、运输情况等内容的登记档案,高标准落实相关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行为。 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二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是对支队依法行政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市城管支队将继续加强法制审核,不断优化执法程序,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执法办案精细化、执法流程标准化、处罚裁量精准化的 “四大提升”行动,全面落实行政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