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期间,芦溪生态环境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调度工作机制,坚持信访件即交即办、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办结标准,确保信访事项圆满解决。 高度重视,专班推动 接到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件后,芦溪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研判,报请县政府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成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把控整改标准,准确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依法依规推动群众诉求及时有效解决。 仔细核查,协调解决 围绕信访件反映问题,仔细核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查找环保管理漏洞,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如办理的一起反映畜禽养殖臭气污染问题信访件,调查人员核实企业存在距离居民点较近、养殖粪污密闭不严实等问题,通过充分协商,与企业达成实行退养的一致意见,彻底化解了基层信访矛盾。 举一反三,系统推进 针对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环境信访、重点排污、重点环境风险源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等反映问题渠道,由事后查处转向提前介入,形成常态化解决问题机制,系统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 下一步,芦溪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交办信访件全面整改到位,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经得起考验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