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根据萍乡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6日,芦溪县召开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专项检查行动培训动员会。县卫健委二级主任科员潘益明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李寿发主持培训动员会。会议特邀市卫健综合执法局监督一科科长徐艳进行授课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村农村集中供水具体负责同志,县疾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员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共九十余人参加培训动员会。 会议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农饮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明确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水厂监管,完善操作规程。二要坚持齐抓共管,切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卫生安全。各单位要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农村供水卫生安全。三要加强学习宣传,切实规范农村集中供水管理。各单位要熟悉掌握《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切实提高管供水能力。同时,要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群众宣传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饮水安全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饮水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卫健综合执法局监督一科科长徐艳对农村集中供水卫生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专题授课培训。 会上解读了农村集中供水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专项检查行动进行了安排布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