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好人”胡生发在志愿者和家人的见证下,郑重地签署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在桐木镇,说起胡生发,没有人不竖起大拇指。1岁时,他罹患小儿麻痹症致残,但是他从未怨天尤人,靠着板凳代步,与命运抗争,顽强创业,实现从路边摊、修理店、电器城三步大跨越。他深知残疾人的不易,免费培训近百名残疾人学徒,让他们自立自强,并牵头成立“残友互助会”,引导残友们抱团取暖并赢得社会尊重。致富后他更是不忘乡亲、回报社会,积极捐资捐物。 对于器官遗体捐献,胡生发并不陌生,早在20多年前,他看到一位残疾人励志演讲家在演讲中说到死后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为人类医学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深受感触,在内心也种下了一颗种子。 “我自小深受小儿麻痹症的困扰,深知患者的痛苦,所以我想百年之后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让医学界研究小儿麻痹症,减轻患者的痛苦和负担。”胡生发说道,“同时,通过遗体器官捐赠,百年后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有需要的人,帮助更多患者看到生的希望,这比成为一抔黄土更有意义。” 这些想法一直在胡生发心中萦绕,直到20多天前,他联系了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上栗分会,表明了自己的意愿,也向家人“坦白”了自己的想法。 “刚开始家里人也有所顾忌,但在我的劝导说服和坚持下,最终理解并支持我的决定。”胡生发拿出手机点开他和女儿胡艳的聊天记录:“爸,您的无私和大爱是我们后辈们望尘莫及的。”这是女儿胡艳得知父亲想法后回复的一段话。有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胡生发对这个决定更加坚持了。 9月12日上午,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上栗分会的工作人员带着遗体器官捐赠志愿书来到“胡生发创新工作室”,向其和家人讲解相关程序,桐木社区志愿者们也闻讯赶来。在志愿者和家人的共同见证下,胡生发一笔一划认真地填写好《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圆了多年的心愿。 “胡生发是我们多年一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战友’,一直都是我们党员的榜样,得知他这个决定后,我更是发自内心地感到敬佩。”桐木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党员志愿者阳耀仕表示,相信胡生发这一善举,会让更多的人了解遗体器官捐献,关注公益事业,让爱在善意中传递。 【关于器官捐献那些事】器官捐献有何意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没有捐献,就没有移植,器官移植的供需问题,是全世界器官移植手术都面临的难题。器官捐献是生命的接力,一个生命能够让几个新生命得到延续。 器官捐献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该规定确立了人体器官捐献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原则和无偿原则。 可以把器官捐献给指定的人吗? 器官捐献采取的是双盲原则,活体间亲属捐献必须是亲属。公民逝世后如果直系亲属需要移植,政策上可以加分,但也需要进行配型。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会不会登记了器官捐献,医生就不尽力抢救了? 不会的!登记了器官捐献意愿,当不幸遇上意外时,医务人员一定会竭尽全力救死扶伤。只有当病人被证实死亡不可逆,才会被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器官。 器官捐献会影响遗体的美观吗? 不会影响!在器官捐献后,遗体恢复原貌,穿好衣服、化妆等,不会影响遗体美观,会让捐献者走得有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