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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 | 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

2023-9-23 10:5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9月22日,萍乡市召开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曹志涛,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四级主任科员张健、谭亮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 ...


9月22日,萍乡市召开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曹志涛,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四级主任科员张健、谭亮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陈志国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林强主持新闻发布会。


林 强: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

为了有效应对秋冬季期间的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秋冬季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蓝天,呼吸更多清洁空气,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我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曹志涛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四级主任科员张健先生、谭亮先生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陈志国先生,请他们一同介绍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赖颖频: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首先就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安排作介绍,之后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一、工作背景

今年以来,受气象条件同比恶化、全面复工复产后本地污染排放强度增加、上风向区域污染传输影响,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一季度污染传输就拉高了我市全年PM2.5浓度约2.4微克/立方米,1-2月中心城区生物质燃烧也拉高了全年PM2.5浓度约0.8微克/立方米。截至9月20日,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而进入今年秋冬季后,本地污染源排放强度较高、气象条件不利污染物扩散、上风向区域污染传输严重等主客观因素叠加影响,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为推动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市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务实攻坚举措,决定启动萍乡市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二、行动内容

本次攻坚行动在全市全域范围内开展,从9月23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历时100天。攻坚行动聚焦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在做好常态化管控工作基础上,重点实施八大攻坚任务。

一是工业污染整治攻坚。将推动萍安钢公司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对其无组织排放重点环节改造要求进行明确。同步开展燃煤企业排放情况排查和散乱污整治,推动涉气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

二是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明确“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和道路施工、燃气管道开挖等市政设施施工工地、建筑工地为建筑扬尘重点治理对象,对强化巡查整改、重点区域施工提前报备、扬尘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每周开展一次中心城区洗城行动,全力抑制道路扬尘污染。针对国省道和露天堆场扬尘,也明确了重点治理路段和场地。

三是餐饮油烟废气整治攻坚。中心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实现100%监督性监测,推进老旧楼房专用烟道安装,加强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情况巡查,抓好非清洁能源流动摊位的管控。

四是移动源污染整治攻坚。对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任务数量、入户监督抽测频率进行了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人防+技防”一体化的柴油车辆排放监控系统,明确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建设任务。

五是无组织焚烧整治攻坚。推行“冬病夏治”措施,提前开展入户宣传,做好生物质燃料购买及储备劝止工作。坚持“疏堵结合”,开辟禁燃区外腊制品熏制绿色通道。针对秸秆、垃圾无组织焚烧问题,多部门联合成立巡查督导组开展检查,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项目规划制定,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六是烟花爆竹燃放整治攻坚。强化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严格落实《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燃放管理要求。

七是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加强臭氧污染预测研判,统筹推进臭氧前体物VOCs和NOx减排,抓好臭氧污染防治各项管控措施落地。

八是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以全力挽回优良天、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导向,严格落实《萍乡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工作要求,明确应急应对工作流程,力争实现污染天气全域、全境和全面联动应对。




林 强:谢谢赖局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江西手机报记者:秋冬季是秸秆焚烧高发期,请问露天焚烧秸秆有哪些危害?焚烧秸秆行为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答  


张 健: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秸秆焚烧会产生多重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等,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浓烟很可能直接影响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后留下片片焦土,直接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

其次,9月20日,省市县三级均召开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工作会,我市会进一步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力度。一是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禁烧法规、露天焚烧危害和处罚案例,营造浓厚禁烧氛围;二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坚持源头疏导,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五化”利用;三是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利用高空瞭望设备和人工巡查手段,实时盯控秸秆焚烧情况,发现火点及时处理;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机制,层层压实压紧禁烧责任,及时通报,及时处置,组成市级联合督导组下县区检查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属地管控主体责任。

最后,秸秆禁烧有法可依。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萍乡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据悉,近期我市在推动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高污染燃料具体指什么,禁燃区范围及其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  


谭 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原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高污染燃料种类:

根据原环保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的“Ⅲ类(严格)”燃料组合作为中心城区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类别。具体是指下列燃料:

(一)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生物质成型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燃料除外)。

禁燃区划定范围:

中环东路安源互通处至128县道孔源互通段一128县道孔源互通至Y015乡道与128县道交叉口段一Y015乡道与128县道交叉口至大坪段一Y021乡道大坪至东壁管理处段一白源河东壁管理处至白源桥段一武功山中大道白源桥至武功山中大道互通,北至中环北路,西至中环西路,南至中环南路的合围区域。

禁燃区管理规定: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和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应在通告实施后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现有使用生物质燃料的设施,应在通告实施后改为专用锅炉并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继续使用;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

为进一步规范高污染燃料使用,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9月12日,我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听证会,邀请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企业、律师、村民以及司法、消防等部门参加会议,与会代表近40余名。在此基础上,我局也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县区的意见,近期将提交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为中心城区生物质管控提供政策依据。



大江网记者:今年以来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周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管控压力加大,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有何举措?

答 


陈志国: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市坚持系统思维,以“控增量、减存量”的方式抓好工业企业全过程减排工作,同时做到监督与帮扶并举,推动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提高环保绩效水平。

一是抓好重点行业减排。推动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的16家企业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在11月将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同时加快排放大户萍安钢安源生产区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在10月底前,推动完成安源生产区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验收评估,并在中国钢铁协会进行公示。对重点企业推动实施特别排放浓度管控。结合空气质量改善形势和排放实际情况,制定“一排口一策”,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对中心城区的影响。

二是抓好重点企业监管。加强监管技防能力建设,利用大气智慧管理平台,结合走航车、定点激光雷达、组分站等科技设备,紧盯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放在线数据,出现数据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分析、污染源处置,实现监管工作闭环。另外,集中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夜查行动,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运维管理情况,相关问题均已督促企业开展整改。

三是抓好精准帮扶指导。一方面,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在摸清企业治理现况的同时,在企业开展技术帮扶,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强化无组织排放治理,提高废气治理质效。另一方面,加快惠企政策落地,积极指导企业申报中央大气专项资金治理项目,减轻企业环保治理压力,截至目前,已有3个工业治理项目进入中央资金储备库,预计中央资金支持金额达2300余万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林 强:因为时间关系,下面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江西新闻客户端记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产生的污染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请问在攻坚行动中,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做好移动源大气污染管控工作?

答  


曹志涛:移动源污染防治一直是我们高度关注的领域,在今年的百日攻坚行动中,我们结合萍乡市的工作实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行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力度,同时强化重点用车企业车辆监管,针对日进出柴油货车频率较高的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物流园区,每月开展入户监督抽测,逐步消灭排放不合格的“黑烟车”。

二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检查范围主要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工业企业,严厉查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对有明显可见黑烟、排放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加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者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持续强化“人防+技防”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我们将加快建设完善柴油车辆排放监控系统,持续提升排放监管能力。今年,萍乡市将完成1000台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且主要安装对象为进入市中心城区的柴油货车,实现尾气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全过程在线监管,全力减少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排放。


林强:由于时间关系,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记者朋友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此,希望媒体的朋友们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为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为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城市贡献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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