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认识。2023年9月25日下午,芦溪县司法局银河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暨《反有组织犯罪法》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银河司法所副所长沈剑、银河派出所驻片民警陶昆围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再动员再教育再学习,针对近期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报到情况和在“心岸”APP上的教育考核、签到情况,对违反《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社区矫正对象熊某某等四人进行了通报评批。同时,重点突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从立法目的、范围和概念、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系统全面的解读,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会中,银河司法所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应知应会知识开卷考试,让社区矫正对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更深刻的认知,以此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约束意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会后,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持续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银河司法所和银河派出所积极行动,主动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八禁”承诺书。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不仅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法规的认识,更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