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萍乡、株洲两地大气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10月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颖频带领大气环境科、法规与标准科和萍乡市湘东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商讨推动大气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双方介绍了本地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形势,就秸秆禁烧管控、移动源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经验分享和交流,并就如何推动大气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有效建立两地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管控机制进行了初步探讨。 前期,我市已完成了对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的第一轮协同立法调研工作,下一步将持续与株洲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接,积极推进两地协同立法,力争尽快通过立法形式实现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深入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创造有利条件,为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贡献“蓝天”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