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工作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文件精神,依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收。单位和个人对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属于芦溪县交通行业事项的,在交易活动过程中进行举报和投诉的,由芦溪县交通运输局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受理举报或投诉接收电话为0799-7551801。 二、告知。接到举报或投诉电话后,由芦溪县交通运输局告知举报或投诉人组织相关材料,通过CA认证的网络渠道线上提交相关资料或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投诉具体事项。 三、转办。芦溪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将举报或投诉人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转交局相关业务股室办理。 四、跟踪。芦溪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应根据举报或投诉具体内容,跟踪具体项目的交易情况,并协调相关业务股室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五、反馈、归档。芦溪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对各相关电话投诉以及处理结果做好记录并反馈当事人,对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芦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机构:芦溪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
芦溪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7551801 芦溪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电话:7558182 电子邮箱:408073483@qq.com
芦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