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协议签约仪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建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家水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联合监管执法、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处置联动、宣传推广、能力建设、协商交流、联合研究等方面合作。协议签订后,将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稳步推进为原则,加强协调联动,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小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