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村民稳定的基石。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监管,小桥村强化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依托晾晒财务收支,强化群众监管意识,为村集体和群众营造阳光透明的财务环境。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中实现自我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权、审核权、督促纠正权、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权力,对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发挥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小桥村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制度,村级每项财务支出,必须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将由小组成员签字、盖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章的审核单据入账留存。同时确立制度,对在审核程序中存在成员代签、漏签字现象,以及审核内容不详细、审核意见不明确的账务,理财小组坚决予以退回重审。 通过切实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使村级财务使用更加合理、透明、公开,使村民充分行使村级财务的知情权,消除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和误解,杜绝了村级财务村主任一笔签支现象,确保村级财务公开收到实效,间接性提升村干部队伍的内生性监督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