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7号)等法律法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福田河、坛华河、玉湖河湖划界已经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划定 福田河为5级堤防,管理范围线按照内外堤脚线往外偏移20m控制;坛华河、玉湖现状无堤防,故管理范围线按照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5m控制。 二、管理范围禁止行为 1. 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 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 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者填占水库; 5.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6.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三、保护范围禁止行为 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特此公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