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芦溪县宣风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镇党委副书记蓝宇主持会议、镇司法所副所长刘诜民及部分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上主要介绍了宣风镇民主法治建设主要做法,并现场答记者提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的要求,宣风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抓组织领导,不断压实责任链条,第一时间成立了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域创建、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态势。 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宣风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合力,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 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宣风镇采取了哪些做法? 答:宣风镇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主要措施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档升级各类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实现法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重点打造了珠亭村廉政文化广场、镇机关廉政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并结合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镇本级获评“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栗湾村获评第七批“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是聚焦重要普法对象,积极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积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重点围绕全镇15个村社区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三是坚定走群众路线,普法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联合多单位开展送法律、科技、医疗、农业知识下乡活动,大力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突出宣传民法典,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通过“萝卜抖法”“老彭讲法”“老绍说法”“村民说事”,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创优,其中“萝卜抖法”团队获评了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 提问:基层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一下宣风镇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宣风镇依照《芦溪县人民政府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积极承接行政执法职能,在四个方面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首先,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制度; 其次,积极调配人力物力,组织精干力量充实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做好行政执法保障工作; 第三,积极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第四,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提问: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请介绍一下宣风镇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层次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宣风镇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全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专业性的法律服务。 二是依托“杨斌圣群众工作室”“老绍之家”,安排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全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专业性的法律服务。 三是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宣风镇积极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清单,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接,努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帮助申请人协调处理法律援助的审查、审批程序,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去年以来,完成各类矛盾纠纷调解155起,调解化处155起,达成书面协议4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完成人民调解卷宗41份,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