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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 |《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3-12-19 10:17|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12月18日,萍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萍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张杰、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 ...

12月18日,萍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萍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张杰、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建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晟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林强主持新闻发布会。



林强: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萍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23年10月31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经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跨省设区市协同立法,是专门针对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张杰先生,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山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建春先生,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晟先生,介绍《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张杰先生介绍情况。


张杰: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此次发布会,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3年10月31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经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跨省设区市协同立法,是专门针对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架构,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渌水是湘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罗霄山北麓的江西杨岐山,自江西进入湖南,流进湘江、入洞庭,最终汇入长江。这条河,江西境内称为萍水河,湖南境内称为渌水,为萍乡、株洲两市的“母亲河”。萍水河(渌水)流域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沿岸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两市的高质量发展。随着萍水河(渌水)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越来越大,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为突出,流域生态功能退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势严峻,桐车湾、金鱼石断面存在水质不稳定,水环境突发事件仍时有发生,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治理好萍水河-渌水流域生态环境,对于筑牢我国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萍水河(渌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市自2023年始,从法治层面对此进行了有效探索,启动了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跨界河流治理不同步、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共享等症结。两地建立横向生态补偿、航道项目建设、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等工作机制,实现跨界河流毗邻地区的信息互通、联合监测、数据共享、联防联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工作,刘烁书记多次对立法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为加强对《条例》起草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条例》制定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同时还成立了“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立法调研工作专班”,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统筹协调,高效推进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工作。在制定《条例》的具体操作层上,我们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立法保障作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系统梳理研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文件、政策,逐条逐句学懂弄通吃透现行法律法规,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实践成果和我市贯彻落实的系列举措通过地方性法规固定下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立法定位。对萍水河(渌水)保护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症结,进一步明确了着力解决萍水河(渌水)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确定区域协作的立法思路。同时,学习借鉴国家部委、省政府的规章规定和外省市涉及流域协同保护地方立法的先进经验。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全面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先后召开3次跨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10次跨省专班双组长会议、5次工作交流会,采纳各部门建议468条,修改草案68次,最终形成《条例》条文16条,与株洲市实现法规文本的高度协同。

三主要内容

《条例》共十六条,未设章节。第一、二、三条,具体规定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政府及部门职责等。第四条联席会议,具体规定萍株两地市政府协商解决的相关事项,明确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第五条至十二条区域协作,具体规定萍水河-渌水流域治理与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信息共享、航道建设、联合河长制、执法、应急以及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方面,开展与株洲市联防联控。第十三条公民权力,具体规定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权依法获取相关信息,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等。第十四条问责机制,对履行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职责不力的,依法问责。第十五条人大监督,具体规定萍株两地市人大对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协同开展监督。第十六条规定条例施行时间。

谢谢大家!


林强:感谢张杰主任的介绍。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各位记者朋友,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问&答


江西手机报记者:

请从人大的层面,谈下出台《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目的和所做的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黄山: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萍水河(渌水) 流域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工作形势日趋严峻,流域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多元利益冲突日益突出,制定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市人大乘着江西省、湖南省共同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的东风,率先提出了“创新立法工作模式、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的设想,并主动与株洲市人大进行沟通协商,双方一致认为两市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民心相通,共饮一江渌水,共享同一片发展空间,以立法促进萍水河(渌水)共治共管共享的做法,符合发展要求,顺应民心民意。同时,两地人大将条例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我市人大就起草、审议、批准、公布等环节作出安排和部署。《条例》制定过程中,先后召开3次跨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10次跨省专班双组长会议、5次工作交流会,采纳各部门建议468条,修改草案68次,最终形成了一部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大江网记者:

请问此次协同立法有哪些特色亮点?围绕《条例》,市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阳建春: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跨省设区市协同立法在我省尚属首次,此次协同立法采用“小快灵”“小切口”的方式,在法规体例结构上不求全责备,在形式上不拘泥于一种模式,在内容上不追求“高大上”,而是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根据两地自身特点和需求,重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力争使每一条文都能够在实践中落地见效。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萍株两地创新工作模式、形成了“八同”立法模式,即同立项、同调研、同起草、同内容、同审议、同实施、同宣传、同监督。突出区域协作是此次协同立法的实践成果,法规文本的高度一致,也是最大的亮点。

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与株洲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用法律武器守护好萍乡人民的“母亲河”。

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请问作为政府立法、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市司法局将采取什么措施促进和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德晟: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实施,市司法局将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促进和保障《条例》实施:

一是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八五”普法的要求,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把《条例》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知法守法率。

二是加强《条例》实施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等,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实施《条例》的规定,促进和保障公正文明执法。

经济导报记者:

请问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立法的主体机关,将如何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 张杰:感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展萍水河(渌水)保护跨区域协同立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自觉践行“两山”理论,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行动,是以系统联治为重点、以协同立法为方式,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流域生态持续稳定向好的有力举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本《条例》与《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作为法律法规的监督机关,将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全力推动《条例》得到贯彻实施。谢谢。

林强:好的,感谢四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后与市政府新闻办或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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