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10:20|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审核,芦溪县艺颜美术培训中心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办学要求未达标,我局拟终止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3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芦溪县教育局如实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799-7550719,7551787。
芦溪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