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对2023年度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名单进行公示 江西172个村(社区)复核拟保留 其中 萍乡市10个村(社区) 复核拟保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在各省(区、市)自查、初核的基础上,形成了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9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 邮政编码:100007 电话、传真:010-65152413,65152624(传真) 邮箱:sfbyfzlc@163.com 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拟保留名单(萍乡市)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十里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北桥外社区 江西省芦溪县上埠镇坪里村 江西省芦溪县芦溪镇东阳村 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 江西省上栗县金山镇高山村 江西省上栗县鸡冠山乡豆田 江西省莲花县琴亭镇莲花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横龙街道里善村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麻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