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3年1-11月全省100个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排名,芦溪县水质综合指数排名、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变化排名分别位列全省第一、第九,实现全省领跑。 2023年1-11月,全省13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全省346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1%,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全省100个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十的依次为:芦溪县、铜鼓县、井冈山市、彭泽县、上犹县、兴国县、遂川县、青原区、靖安县、永新县。 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位 县(市、区)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变化排名前10位 近年来,芦溪县加大水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多举措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2023年1-11月,全县国控断面水质达Ⅱ类,3个省控断面水质达Ⅱ类,水质综合指数2.6265,全省县区排名第1位,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9位。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水合力。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的协调抓总作用,建立重大问题领导亲自督办,部门综合会商的协调解决机制。同时,强化督查督办,通过流域水质“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建立流域环境问题清单,并予以跟踪督办,形成水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全力攻坚的强大工作合力。 强化监测预警,严防污染风险。督促涉水重点企业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纳入全省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掌握各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在袁河流域重点区域建成视频监控设备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重要区域水质监测全覆盖。围绕袁河、南坑河上游支流的21个点位断面进行加密监测,发现超标情况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和快速溯源,减少上游水质问题引起的流动性污染,切实改善水环境整体质量。 强化源头治理,减少环境隐患。持续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对全县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年丰村等生活污水管网8.4公里、雨污分流管网11.1公里建设,修复城区污水管网渗漏276处。 加强巡查管护,开展问题排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巡查,保持打击污水超标排放、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严控污染源污染。以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城镇生活污水溢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为重点问题,以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种植为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汛期污染排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