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8〕7号)、《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提交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集中会审普查报表的通知》(赣污普办[2018]31号),为进一步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萍乡市污普办在市局会议室组织各县(区)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集中会审工作。 2018年12月7日-9日,在所有普查技术人员连续三天日夜的辛苦作战下,萍乡市污染源普查办完成了工业源企业总数2671家,禁用企业数为185家,应导入专网数为2486家,实际导入2486家,完成率100%;农业源企业总数为240家,禁用企业数为13家,应导入专网数为227家,实际导入227家,完成率100%;集中式企业总数为51家,禁用企业数为1家,应导入专网数为50家,实际导入50家,完成率100%;移动源企业总数为183家,禁用企业数为4家,应导入专网数为179家,实际导入179家,完成率100%。 截止2018年12月9日24:00,萍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至专网完成率和四大源进专网完成率两个100%,居全省第一。 |